劳务派遣人员性质
很多外企或者岗位替代性很强但又不是很多涉及公司不重要的岗位就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的性质: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务派遣,而与使用你的公司只是雇佣关系。这样的关系说穿了就是雇佣你的公司不愿意提供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石湾劳务派遣,比如很多公司会有三金四金,但是我可以选择正式员工有四金,企石劳务派遣,而劳务派遣人员只有三金;或者有些单位效益比较好,派遣员工就可能没有。另外就是你不会有雇佣你的公司的工龄,在很多企业工龄工资也是相当可观并且为你的晋升有相当帮助的(也是资历的体现)。
劳务派遣定岗定量规制区别对待
劳务派遣的显著特征在于管用分离,即用人单位仅对派遣劳工的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负责,其他的管理工作由人才派遣机构负责。这种管用分离的用工模式为用人单位节省了管理、用工成本,因而许多用人单位超范围大量使用派遣工,原本作为劳动合同用工的补充形式的劳务派遣用工,成为用工主渠道。更为严重的是,不少用人单位区别对待劳动合同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在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工伤事故以及民主权利等方面歧视劳务派遣工,侵害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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